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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曜質詢環保署修法漏洞百出 怠速開罰沒有正視弱勢族群需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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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地被他人倒廢棄物,地主被重罰?!環保機關的裁罰,根本就是行政怠惰!

楊曜今天質詢環保署長沈世宏時指出,依據廢清法第71條規定,廢棄物所在土地的所有人、管理人和使用人,如果容許或因重大過失造成土地上被棄置廢棄物,也必須限期清理,否則行政機關可以代為清除並向其收取費用,並得對於代清除費用免擔保假扣押假處分。

但此法卻造成許多地方環保機關曲解法令,不積極追查廢棄物行為人,往往任意依據71條直接要求土地所有人、管理人或使用人清除,長期下來容易造成環保機關怠惰。監察院曾在97年對於當時台南縣環保局提出糾正。

至於剛上路的怠速開罰,根據「空氣汙染防制法第34-1條」、「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辦法」第4條等規範,並沒有照顧到弱勢,例如復康巴士等,楊曜要求環保署應該要正視法律訂定的周全性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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